无人机当“天眼”!横沥精准揪出“废气偷排”
文明横沥 2025-12-06 17:30

蓝天白云下,一架不起眼的无人机悄然掠过工厂上空,却意外捕捉到关键画面,成为环保执法的“千里眼”!近日,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依托热心市民提供的无人机线索,通过“高空侦查+现场突击”执法行动,精准查获一起涉注塑工序企业闲置治污设施、违法偷排工业废气的案件,为深化“群防共治”环保新格局再添生动实践。




群众“天眼”识别猫腻


环保监督,人人可为。一位市民在使用无人机时,敏锐发现横沥镇某工厂楼顶废气处理设施“静悄悄”停运,而车间窗户旁的排风扇却“呼呼”直转,疑似偷排废气。市民立即操作无人机录像、拍照取证,并迅速反映至生态环境部门。这份来自空中的“情报”,成为破案的关键起点。




科技赋能精准执法


无人机高空侦查清晰显示,企业三层车间正在生产,但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完全闲置,车间窗户敞开,车间排风扇正在往外抽风。掌握初步证据后,横沥分局执法队伍赶赴厂区内,核实废气处理设施闲置及注塑工序废气偷排外环境的情况,并发现车间多处废气收集管道破损断裂,违法事实确凿。

废气收集管道破损断裂

废气通过排气扇直排外环境




铁腕整改闭环监管


执法人员现场责令企业立即启动闲置的废气处理设施,并确保其持续、稳定、正常运行。同时对废气收集管道断裂的注塑工位,立即暂停生产作业,要求尽快修复破损管道;对车间进行密闭处理,关闭所有违规运行的排风扇,严防废气“外漏”。执法人员依法制作了现场勘察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,并进行了严肃的环保宣传教育。目前横沥分局已对该企业开展整改“回头看”复查,形成“发现—查处—整改—复查”的监管闭环,切实巩固执法成效,守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和横沥的蓝天白云。


以案释法
该企业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“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,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,并按照规定安装、使用污染防治设施;无法密闭的,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”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的规定,该企业被处以3.5万元的罚款。


来源 | 横沥生态环境分局

编辑 | 邓晓琳

编审 | 刘敏贤 袁健斌

横沥镇融媒体中心


(公益宣传海报)

  • 关键词:废气,无人机,废气处理设施,车间,猫腻,排风扇,天眼,废气收集管道,横沥分局,整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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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dg 小编
2025-12-06 17:30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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